根据《港闸区区级机关部门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》(港闸办发[2010]17号)文件精神及相关部门工作需要,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,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区级机关部门工作人员。 一、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2名 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 1名 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2名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3名 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工作人员 1名 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人员 1名 二、选调范围 1、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:面向第一批“5100”工程毕业生。 2、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、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:面向区内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大学生村干部。 3、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(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)工作人员:1名面向第一批“5100”工程毕业生,2名面向区内非事业单位性质的大学生村干部。 4、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工作人员:面向第一批“5100”工程毕业生和区、街道、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不包括学校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。 5、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(区统计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工作人员:面向区内专业统计人员。 三、选调条件 (一)基本条件 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认真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 2、事业心、责任感强,爱岗敬业,吃苦耐劳,有良好的奉献精神,工作实绩突出。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遵纪守法,群众公认。 3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、工作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、口头表达能力。 4、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。 5、一般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 6、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,特殊岗位另作规定。 7、身体健康。 (二)职位条件 1、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:热心党务工作,有较强文字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 2、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、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:大专以上学历,热爱人事劳动工作,年龄40周岁以下。 3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:在港闸区工作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,安全工程、化工、法律、中文专业优先录用。 4、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工作人员:区、街道、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须有财会或经济工作经历,年龄40周岁以下。 5、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人员:现从事统计工作,有三年以上统计工作经历,年龄40周岁以下,具有公务员身份。 四、选调程序 1、发布公告。 2、报名。 报名须知:报名者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,并提供以下材料:1、学历、学位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2寸彩照1张(贴在报名表上);2、本人撰写或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;3、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 《报名表》及《简章》可在港闸先锋网下载(http://www.gzxf.gov.cn)。 报名时间及地点: (1)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选调:7月13日下午5:00前,区委组织部办公室(区政府六楼622室,电话:85609749)。 (2)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、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选调:7月9日上午11:00前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(区政府819室,电话:85609798) (3)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选调:7月13日下午5:00前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(区政府819室,电话:85609798) (4)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:7月13日下午5:00前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(区政府819室,电话:85609798) (5)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人员选调:7月13日下午5:00前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(区政府819室,电话:85609798) 3、资格审查。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 4、考试。根据选调单位实际需要确定考试形式。 (1)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选调:采用调研答辩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。 (2)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、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选调: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。 (3)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选调: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。 (4)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: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。 (5)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人员选调: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。 5、考察。 (1)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选调: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: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。 (2)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、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选调: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:1比例进行考察。 (3)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选调: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: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。 (4)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: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: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。 (5)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人员选调: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:1比例进行考察。 6、决定选调。 7、办理手续。 五、待遇 (1)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选调:人员身份性质不变。 (2)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、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选调:人员身份性质不变。 (3)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选调:原事业编制的人员性质不变;原大学生村干部工作2年后考核合格者转为事业编制,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。2年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,工资待遇在原单位享受。 (4)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:人员身份性质不变。 (5)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人员选调:人员纳入参管事业单位管理。 六、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标准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。 本《简章》由区委组织部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 本《简章》和《报名表》可登陆《港闸先锋网》下载(http://www.gzxf.gov.cn)。 联系电话:85609742 监督电话:85609792 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7日 |